就业指导
12333小课堂·社会保障篇(4)

发布时间:2023-07-24 19:56:19    来源:12333  点击数:

编者按:

 “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推出《12333小课堂》系列,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知识以及12333热线热点问题进行发布。如您有人社领域相关政策需要咨询,可以在留言区留言。


01:哪些人群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在工业园区就业的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劳动或者自由职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3)招用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的工业园区企业,参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02: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等。(2)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营业执照)等。(3)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等。上述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03:原在省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人员下岗后如何申请社保补贴?

答:按属地管理原则,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不管是否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也不管其社会保险关系在省社保经办机构还是在当地接续,其社会保险补贴工作都统一由当地进行管理,灵活就业的身份由当地认定。按照当地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对原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凭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由当地核实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按照当地的操作办法和政策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建议使用IE7以上 1024*768像素浏览 Copyright 2007-2014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网 地址:江西·上饶·罗桥 邮编:33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