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小课堂·就业创业篇(3)
发布时间:2023-07-07 18:32:17 来源:省本级12333 点击数:
“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推出《12333小课堂》系列,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知识以及12333热线热点问题进行发布。如您有人社领域相关政策需要咨询,可以在留言区留言。
01:失业登记范围包括哪些人员?
答: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02:登记失业人员出现哪些情形会被注销失业登记?
答: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
(1)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的;
(6)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9)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10)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或各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03: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