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
12333小课堂·劳动关系篇(6)

发布时间:2023-05-19 23:50:08    来源:  点击数:


编者按:

 “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推出《12333小课堂》系列,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知识以及12333热线热点问题进行发布。如您有人社领域相关政策需要咨询,可以在留言区留言。



01: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02:劳动者是否可以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0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多久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来源:省本级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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